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昊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放火、涉嫌包庇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03-01 13:33)    点击:361

放火、涉嫌包庇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

作者:刘昊 来源:法帮网 日期:2013年01月10日

案情介绍:

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:2008年农历7月份,被告人郭XX因密谋报复同村原司法所所长,指使二人往受害人家中投放汽油瓶,造成受害人的妻子在避火过程中膝骨损伤,构成六级伤残。被告在身居要职期间,包庇同村另一人的违法犯罪活动,被告对其不法行为隐瞒不报,并为其违法担保。2010年4月30日,民权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、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指控被告人。

案情分析:

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经过仔细研究卷宗发现,假如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,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,仅放火罪即为十年以上,后辩护人经过认真研究案情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放火罪,这个属于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依法不能成立。后辩护人以此观点向合议庭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,后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,采纳了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,被告人构不成放火罪,仅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,为被告人减轻了十年以上的刑罚。

审判结果:

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
法律依据:

《刑法》二百九十四条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刘昊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损害赔偿  公司法务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昊律师,刘昊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昊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 13700833481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昊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商丘律师 | 商丘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昊律师主页,您是第22086位访客